近日,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贵州茅台原总经理助理,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、总经理马玉鹏受贿案细节。裁判文书显示,马玉鹏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超6700万元,全部为茅台酒经销商所送,利益往来主要涉及茅台酒经营及签批零售茅台酒、增加茅台酒供应量等事项,其中单笔受贿金额最高超2700万元。最终,马玉鹏因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,在一审中获刑13年6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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